因原工作单位(杭州彩普科技有限公司 原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晖路701号特迅网络 现已搬离)公司结构发生变化,我和几位同事于2015年5月底离职,同时,自2014年1月左右开始,公司部分员工社保开始处于欠缴状态,在员工离职后,社保欠缴部分仍未补缴,持续至今,导致我和原来多位同事在新单位上班后,无法正常参保,医保等均无法使用,我和多位同事就此问题通过本渠道向相关部门(劳动监察及地税)投诉已近一年,但问题仍无法得到解决。 社保缴纳不是国家强制性政策法规么,为何出现违法行为后却无相关部门进行妥善解决?有权解决此事的主管部门到底应该是哪个?我们真心不想扯个横幅什么的,但是这已严重影响我们的切身利益,相关问题如何解决?这皮球已踢了近一年,是不是该有个结果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