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一下,目前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已经成立并运用快2年了,大江东这个名字也在各大媒体和政府文件等很多地方出现多次。很显然,“大江东”这三个字,目前已经是一个约定俗成的地名感念。那么作为地名,按照目前国家商标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单位,地名是不允许注册成商标的。但目前,根据我了解来看,“大江东网”已经被杭州江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成商标,国际商标局也批复(可能批复的人员还对大江东这个地名不了解,毕竟刚成立两年。)并且已经开始用此商标进行维权等相关活动。在这里,大江东作为地名概念,而网又作为通用性名词,不具备法律效应。那么,“大江东”就成为了被注册了的商标,并且大江东还是省级直接领导的地区,从各方面来说,大江东作为一个地名概念,被注册成商标确实不妥。请领导重视此事。如果大江东可以注册成商标,那么大江东这片区域内,很多商家所使用大江东这三个字,岂不是都要给注册人费用方能使用,甚至包括大江东管委及政府部门。所以这是否确实有些不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