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下午,17时37分左右,由于长生路与附近东坡路公交车与一辆私家车相擦,大面积堵车,本人由于赶时间,骑电动车从长生路左转骑行再右转从大平里进入庆春路,由于没有看到庆春与环城西路这里有条斑马线,所以逆行一段路程,本人在环城西路与北山路不到的位置,被交警拦下,说要罚款20元。对此本人有异议,为什么不问青红皂白,首先就罚款,也不教育,而且对于怎么去交罚款交待的蛮清楚。第二,其自己摩托车(浙警2170)公然停在非机动车道上,影响非机动车通行,无任何警示标志,当我要求其出示工作证件并打算拍摄违停摩托车的时候,其马上说,如果你要这样做,我就扣你的车,对你重新处罚,威胁我,请问这就是一个政府工作人员执法吗?没有管这样的害群之马的交警吗?请政府还老百姓公道,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