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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60527160688 发表时间:2016-05-27
网友(158****1122):
水务城南分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水务集团的领导们,谢谢你们为广大用水的用户操心了;5月1日起国家实行“营改增”,只要用户提出要求你们都应该开具相对应的发票,一般纳税人资质的审定由主管国税机关认定,收票方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不能入帐和抵扣,是各企业自己的事,也是税务部门监管的事,不是你们水务部门该管的工作;杭州水务集团城南分局发给各企业的函及水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表(须水务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开具专用发票)等实属多余,劳命伤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央视、人民日报等已多次申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无需提供企业的任何证照的复印件,只提供企业的相关开票信息即可,此事也已经杭州当地国税部门确认,为什么还要给企业发一些无用的表格要求填写、盖章,请水务部门的相关人员多观注、学习一下新的政策法规。
 
回复时间: 2016-06-13  
6月7日,市水务控股集团回复:
6-2-10:48已与用户联系,已解释。但用户还是认为申请手续太繁琐,资料要求提供的太多,应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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