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首页 栏目首页 栏目动态 网上服务 热点热议 问计于民 新闻发布 民生恳谈 记者出击 政策库 使用帮助 栏目简介
  网上服务  
 
问题编号:160419115946 发表时间:2016-04-19
网友(130****8036):
运新花苑种大桂花树影响住户采光
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运新花苑进行绿化改造提升工程,绿化提升改造工程并没有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随意性很强,东种一棵树,西种一棵树,想怎么种就怎么种,毫无章法。我家住二楼,近日绿化人员擅自在我家阳台前种植大桂花,影响了我家二楼的采光及晾晒衣物。而且这样种整体上并不美观。如此这样,事先不和住户商量。事后对居民移除树木的要求又不予理睬。居然还有人声称,树木长高了可以锯掉,再长高可以再锯掉,试问这是绿化改造提升吗?
这次机关事务管理局大约花270余万元进行运新花苑绿化改造提升,这么大的工程应当事先有设计,设计应该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不能想到那里种到那里,钱化下去了,效果反而没有出来,群众还有意见。特别是不顾群众的合理诉求,还“恶意”为之,真的令人嘘唏不已。
希望有关方面能够调查处理此事。
 
回复时间: 2016-04-28  
4月28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房建中心回复:
一、运新花苑小区绿化提升改造工程由我局、社区、业委会共同牵头,我局机关房建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在整个设计过程中是由社区联系设计单位,并组织了业委会、运新管理处对改造方案和施工图进行了审核、公示。对此,我们向反映业主作了说明。 
二、根据小区绿化提升设计图纸,该业主单元门处位置应补种植一棵大桂花,且施工单位在种植前也由业委会陪同征得了2楼反映人爱人的同意。现接到反映人的投诉,我局现场管理人员与反映人进行了沟通,反映人还是持反对意见。对此,我局已经征求他同意,安排施工单位将大桂花移栽至其他位置,该位置替换了一棵海桐球。
 
 
联办单位
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杭州日报南大楼518杭网议事厅编辑部
邮编:310041
邮箱:hwyst@sina.com
热线:85052222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 |  浙公网安备:33010002000058号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