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市公安局关于紫金港路紫霞街路口设立人行横道的回复不满意!(编号:160316106272) 1、只对车辆进行疏导,对周边居民学生被迫横穿马路情况不了解!调查情况不细致!难道要出了交通事故才重视?? 2、根据《杭州市区人行过街规划》提出原则:“对于道路两侧是居住区、办公区、娱乐场所、商城等高密度人流集散点时,则优先考虑设置信号灯控制人行横道。而大型综合体、轨道站点、交通枢纽场点、商业设施、中小学校、大型文体场馆、综合医院等的周边路段,则设立体过街设施。“在现阶段还有没有设立立体过街设施的情况下,应以周边学生居民生命安全为重,先行设置信号灯控制人行横道。 3、即便紫金港路处于施工阶段,按照规划,6月底前南北通道将建成通车,也应同时明确在6月底前先行设置带信号灯的人行横道线,后期规划立体交通。 要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再作实地调研,分析论证紫金港路紫霞街路口设立带信号灯人行横道线的必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