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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60411201415 发表时间:2016-04-11
网友(152****1990):
卖出20多元超保质期食品,工商罚款5万合理吗
3月8日有个陌生人到本店买了20多元的食品过后发现过了保质期要求本店所倍6000元了事、本人不同意、同消费者去了工商行政部门处理此事,考虑到消费者的身体状况、本人要求去医院检查,检查没有发现身体不适,再一起回到工商行政部门,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建议和消费者私了,消费者提出4000元补偿我愿出500元,结果没达成调解,4月6日接到《行政处罚吿知书》罚款50000元,请问合理吗?
 
回复时间: 2016-09-29  
4月15日,市场监管局回复:
1、请明确信访人投诉的具体的对象—具体是哪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没有明确具体那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我们无法交办给承办部门调处,同时也无法调查了解投诉人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
2、对于行政处罚告知书之类的具体行政处罚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问题建议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途径解决较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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