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余杭区劳动局和闲林街道办的经办人员,渎职不愿作为,却糊作非为。 我爸60多岁在工作期间造成工伤,企业拒赔,劳动局拒管!三次通过12345求助,三次下派到区三次被拒。第一次理由:工伤未认定不好受理;第二次理由:工伤发生至今超期不能受理;第三次理由不在年龄管辖范围不能受理,后又称有合同为工作,没合同就如意外事故,不在他们管辖范围。难道老年人工作、工伤超期、没有合同就不是工伤? 投诉:在用工单位接受街道调解,愿意支付医疗费的情况下,劳动部门有什么权力电话暗示企业不用支付医疗费?导致承建方反悔而不愿赔偿。所以,请求对电话通气的经办人员进行严肃查处,还我公正。并要求因劳动部门造成我爸拿不到治疗费先代位赔偿。
附证:(12345市长信箱第一次求助)您反映的邮件(编号:网0010201603140054,密码:562144)已处理完毕,回复内容请登; 附证二、(第二投诉加求助)您反映的邮件(编号:网0024201603220076,密码:850686)已处理完毕,
附证三,承接方钱经理答复的短信内容如下:刚才手机没电了。区劳动局电话打给公司了,情况公司也了解的,给我的回答就是工资每月都发清楚的,你们要是不相信可以复印给你们看。医药费用说按劳动局说的办,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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