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我拆了二间二层老房屋,20多年房屋,特别到夏天外面下大雨时屋里下小雨。等我把房屋拆了,邻居纠纷来了说我建房屋影响他们。2011年邻居建房时,农村人都口头协议讲好,经后建房互不为难,当初答应多干脆现在好了,过河拆桥的事来了,本以为政府是人类会公平公正办事,看来我错了。在政府调解中,政府人员讲必须把纠纷处理好才可建房。我不懂合法建房为什么这样,难道中华美德诚信做人的道理政府都不想维护,如果都认为我建房屋影响别人,当初别人建房难道就不会影响我,政府讲的好,过去的事都过去了,不然叫我拿出证据,明知房屋都拆了。邻居为了建房不管什么条件协议书只有签字,等协议书签过之后,我发现上当了,被猴耍了,等我去找镇政府反映问题时,它们讲不管了叫我找别的部门,社会就这样?最好笑的是邻居口口声声说签了一份双方认可协议书。更可悲的事,我实名举报调查2011邻居房屋是否违法建造,塘栖镇政府都调查一年没结果?邻居不安常规办事,政府对我太好我会坚强活着,写此信我不过激,虽然我是退伍军人,虽然我是中共党员,但我也人,人知道感恩。大家如果看不懂经过,可以去新浪微博王@岑HJ 阅读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