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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60401101004 发表时间:2016-04-01
网友(158****9325):
咨询购房落户新政策
我老公家在绍兴诸暨,在下沙读书后户口迁回了绍兴诸暨,但是一直在滨江工作,现在在余杭临平购买了房子,首付加按揭的方式购买的,听说现在落户有新政策,想问一下这种情况能不能把户口迁过来落户。
 
回复时间: 2016-04-13  
4月13日,市公安局回复:
若符合人才引进落户条件,可按人才引进政策落户临平住房处,若按购房落户政策,根据新政:2015年1月1日起签订购房合同的非杭州市区户籍人员(不含境外人员),在萧山、余杭、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内购买建筑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含80平米,所购房产3年内不得交易,下同)的单套住房(含二手房),房款全额付清,经所在区房屋主管部门确认,可到房产所在派出所申请办理1户(夫妻及未成年子女)户籍迁入。要求申请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传染疾病,未被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在购房地实际居住且人户一致,有稳定生活来源;购置二手房的,房内原户籍人员户口已迁出;随迁未成年子女户口的,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2014年12月31日之前已签订购房合同的,按原萧山、余杭区购房入户政策执行。已电话联系当事人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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