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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60328145530 发表时间:2016-03-28
网友(158****6525):
延长产假待遇是什么规定
请问延长的30天奖励假待遇问题是什么规定
 
回复时间: 2016-04-07  
4月7日,市人力社保局回复:
2016年1月14日,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修改决定》),并于通过当天实施。该《修改决定》明确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30天奖励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目前政策尚未明确女职工享受30天奖励期间的工资待遇问题,有待于省里明确。
市人力社保局已与反映人联系并解释,其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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