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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60319183747 发表时间:2016-03-19
网友(137****8709):
玺之湾门口阳光早餐油烟太重
玺之湾北门口丁兰路上的阳光早餐,四点多开始炸油条,油锅油烟味严重,对居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回复时间: 2016-04-05  
4月5日,江干区丁桥中队回复:建议转工商单位调处。转交理由:2016年3月22日11:45,丁桥中队队员来到现场。经查,投诉人反映的玺之湾北门口丁兰路上的阳光早餐开设在居民楼下,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面条、馄饨、包子、粥),油烟均因超出经营范围而产生。依据《杭州市服务行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下等开设产生油烟、恶臭、噪声、振动污染的服务项目。
1、经营者未取得环保部门环境影响评价许可或者排污许可证,不属于《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此情况在《杭州市服务行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中已经明确,“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兴办服务项目的,由环境保护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已经投入营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进行查处。”
2、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相关规定,经营者虽取得工商证照但超范围经营仍属于无照经营行为。
3、另据《实施细则》(杭政办[2005]19号)第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无证的行为由工商部门查处。
4、依据《实施细则》(杭政办[2005]19号)第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城管执法将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部门进行执法工作。
2016年3月29日14:12,中队将此情况反馈给了投诉人,其表示满意。

丁桥所回复:
工作人员根据投诉对该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对杭州市江干区早喜小吃店负责人杨早喜进行了当面约谈,同时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停止油条煎炸项目,其也承诺将停止煎炸油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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