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市民中心去准备办房产证,在交契税处被告知要到开元路房产档案馆去开房产证明。我问到房产档案馆去开证明要什么手续?答复是拿户口簿及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去就可以了。 到了开元路的房产档案馆时,一个马姓女工作人员声称,办手续要么夫妻一起来,如果单方来就要有另一方的委托书。我说你们这不是为难来办事的人吗?我表示要去找她们领导,她说领导下午二点上班(现在是春季,我去的时候下午一点多),之后就爱理不理的走开了。说实在的我都六、七十岁的人了,办点事偏要你多跑几趟,为此感到非常生气。 我认为,房产档案馆完全可以在市民中心设立窗口,可以做到不让群众跑东跑西的。房产档案中心上级单位是住建局,住建局本身在市民中心也有窗口,难道就不能代劳吗?再说难道房产信息不可以和税务征管中心联网吗? 家庭中夫妻交契税到房产档案馆开住房证明,非要夫妻同来或互相开委托证明,又事先不告知,应该认为是故意设置门槛。“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就是这样在有关部门的习惯思维中产生的。 不知道开展“三严三实”教育后,为群众办实事做起来还是那么难? 住建局的领导不知想过没有,你们跨出方便服务的一小步,群众便利将会迈出了一大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