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城区住宅小区大多没有地下停车位,地面停车位非常紧张。目前,由于老城区地面车位缺乏规范性的管理办法,如何取得和退出车位使用权、如何收费、收益如何使用、管理主体、监督主体等基本上都不明确,在监管方面留下了空白,损害了一部分业主的正当权益,而且极易产生腐败。有些小区,物管不受监督地操控了这些稀缺资源,业主为了取得停车位,争相给物管送好处。物管不受监督地取得小区车位的分配权,必然以权谋私,必然产生腐败。退一步讲,即使物管不腐败,小区车位的分配权也不属于物管,应该属于全体业主。
为此,希望杭州市能尽快出台住宅小区地面停车位管理办法或管理条例。或者可以展开一个民意调查,调查一下多少人认为老小区应该取消固定车位,实施先到先得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