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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60301146024 发表时间:2016-03-01
网友(136****7571):
中小学临时封路应有教育、交警部门批准
现在杭州有部分中小学因为学生上下学安全的考虑,在没有交警部门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部分路段在特定的时间段全封闭,比如西湖区三墩大禹路小学(本部)上下课时间均擅自封闭门口大禹路(墩祥街至长青路段)道路,维持秩序的教师还态度十分凶狠。是谁给他们的权利擅自封路?为人师表的老师有没有法律意识?中小学为了学生安全考虑完全可以理解,但必须取得交警部门的批准,建议教育部门和交警部门合署出台相关文件规范上下学期间相关道路临时管制措施,若有封闭需要应在校门口公告。
 
回复时间: 2016-03-10  
3月8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回复:
反映人反映的是大禹路小学门口的金兰巷(以前叫大禹路)墩祥街至同仁路段,该路段(长度约200米)为在建道路,尚未交付。经现场查看,上学和放学时段,有护校老师在金兰巷的墩祥街和同仁路口放置宣传牌,指挥车辆减速或者绕行,以确保学生通行安全。我们拟安排警力到大禹路小学走访,与校方共商学校门口的交通通行和安全防护工作,确保学校门口交通通行安全、畅通、有序。 经沟通,反映人表示理解。

3月9日,西湖区教育局回复:
大禹路小学门口道路属于非主要道路。该路段在学生上学、放学时段人车混杂,造成通行缓慢,甚至有时车辆根本无法通行。学校一方面为了保障学生的安全,另一方面也减少过往车辆的等候时间。所以,提醒过往车辆绕道通行,短时间内即可恢复通行(如果沿线单位车辆该时段进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行),希望社会各界给予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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