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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60219145234 发表时间:2016-02-19
网友(132****6120):
成年人如何申请改名
打电话给户口所在的派出所问,她说身份证办了就不能改名了,有这样的规定吗?
 
回复时间: 2016-03-01  
3月1日,建德市公安局回复:
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公民本人或者监护人申请变更名字(一) 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二) 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三) 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四) 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寿昌派出所户籍民警已电话与当事人联系,告知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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