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企业自行监测平台的自动监测数据显示,位于乔司三角村的垃圾发电厂(杭州锦江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排放数据严重不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的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的排放值。以1月11日0点至7点的时均值为例,仅3点的时均值为97.5,其余的时均值都在100以上,严重的已经超过200,如1点的208.2,7点的202.2,已经超标100%了,如此严重超标排放的污染企业,为什么还不停产?环保部门还不立即行动起来,还在继续庸官懒政吗?诉求:立即关停该企业,停产整顿或实施搬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