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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51210163464 发表时间:2015-12-10
网友(186****1720):
市儿保新生儿科拒收黄疸宝宝
2015年12月8日,我带出生32天的女儿去市儿保挂急诊看黄疸,经医生初步诊断满月小孩高黄疸需住院详细查病因治疗。但之后该医院新生儿科以小孩超过28天为由拒绝接收(28天的宝宝和32天的宝宝能有多少区别?事实上,这么小的宝宝高黄疸一般需要蓝光治疗,而普通儿科无论是环境和设备都不合适,当时的医生也建议进新生儿科),另外医院又说普通儿科没床位,就这样把我们打发了。后我跑市一(急诊拿了100多号,实际叫到十几号),怕耽误又跑滨江省儿保,总算住进新生儿科治疗,期间已经耽误了4-5小时。
我想问:新生儿科真的只能接受28天之内的小孩吗?29天、30天的宝宝就不管?医院为什么分科室?或者说医院划分科室的初衷是什么?我认为是引导就诊分流的手段,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包括人和设备等)。为什么省儿保可以住院,再说小儿黄疸本来就属于新生儿常见疾病!宝宝刚办完住院,省儿保就下了病危通知单,如果因为这件事耽误了治疗时间,市儿保有没有责任?
目前,我的宝宝还在重症监护室,我要投诉维权到底!市儿保应该就此事作出解释!
 
回复时间: 2015-12-21  
12月17日,市卫生计生委回复:接交办单后,市儿童医院医务科工作人员已与患儿家属电话沟通解释。
目前我院新生儿科仅收治0-28天的足月新生儿及早产儿。当日患儿来院门诊就诊,医生诊查后考虑“高胆红素血症”建议住院治疗,经联系内科已无床位收治,为方便患者,接诊医生继续联系新生儿科病房,但因超出新生儿科收治标准,接诊医生经请示门急诊科主任后建议患儿家属转上级医院继续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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