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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51118136528 发表时间:2015-11-18
网友(138****0482):
投诉江南明庭物业
投诉江南明庭物业:
1、在地下室私自架设电动自行车充电线路,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擅自收取充电费,且将电费再次分摊到公共能耗费里;
2、小区公共用电、用水管理混乱,1)、收取水费没有明细,没有数量,没有单价,二次泵水的每月用电量,怎么分摊明细,收费随意,2)、电梯能耗没有公示:每月用电量,怎么分摊明细,收费随意。
 
回复时间: 2015-11-26  
11月25日,高新区(滨江)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处理结果:11月24日9时30分,据向江南铭庭小区物业公司了解,地下室充电收费作为经营性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能耗的明细为每半年公示一次。我局已要求物业公司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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