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6月18日到完美物联购物公司任职购物员,任职期间6月18到9月15日,期间没拿过工资,申请辞职,辞职之后也没有发工资,后来到劳动局申请劳动部门要回工资,呈交了劳动合同,劳动局答应帮要回工资,叫我等60天,到了11月12日晚上9点发了4800元工资,但是合同书上写的是,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试用期过后3200..应发工资8400.实发工资4800.相差工资3600元,刚刚去劳动局问,劳动局回答说!公司跟他们说了,其他相差的工资,他们有证明扣了我的钱,我想看下证明在哪,劳动局回答说,等他打电话给公司,叫公司拿个证明给他,我在那里等等,也没有通知公司或是打电话,,我问他怎么办,他说叫我等他电话,是不是没有证明,想临时做一个,我想有关部门给我个说法,等了五个月,发了4800块钱,剩下的钱到哪里拿,只有老板的钱才是钱,打工的钱就不是钱,我对劳动局的处理非常不满意,还是公司违约,没有按时给我发工资,是否应该有违约金,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去解决,,希望更多人看到,不要上当,完美物联购物公司,我有两个朋友也是3个月没发工资辞职了,现在都还没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