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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51111203013 发表时间:2015-11-11
网友(133****2138):
交警拒绝塘工局路增设限速禁鸣标志不合理
我反映塘工局路车辆超速、鸣笛现象比较严重,严重了影响居民正常休息。并建议增设限速、禁鸣标志(包括电子显示屏)。
但这一建议遭到交警部门的拒绝,他们回答的理由是:
1、限速标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和《浙江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城市道路同方向划有1车道的道路,最高时速为50km;同方向划有2车道的道路,最高时速为60km。为此,不需再另外设置限速标志。
2、禁鸣标志。杭州市在1996年就已经开始实施市区全面禁鸣喇叭的交通管制措施。故目前在交通标志牌的使用中,也不再单独设置。

交警部门关于限速的表示完全违背了他们当初所作的公告,请看:
《关于开通火车东站枢纽地区(城东新城)部分道路的通告》
为配合火车东站枢纽启用,根据市政府批准实施的《杭州市东站枢纽开通初期区域交通组织方案设计》,东宁路(机场路至昙花庵路段)等19条道路定于7月1日开通。为确保道路开通后的交通安全、有序和畅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三)以下道路限制速度为40公里/小时:
1、塘工局路(杭海路至艮山西路段);
(四)以下道路限制速度为20公里/小时:
松碧街(机场路至环站北路段)。
请过往机动车驾驶人注意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提示,并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
特此通告。
见杭州市交通警察局 2013年6月27日
http://www.hangzhou.gov.cn/main/wjgg/gggs/qtgg/T447991.shtml
至于设置禁鸣标志,如果杭州市在1996年开始实施市区全面禁鸣喇叭的交通管制措施后,车辆均能遵守这一规定,不设置禁鸣标志的理由是成立的。现在是车辆鸣笛的情况普遍存在,那是交警部门没有进行有效管理呢?还是宣传没有到位?
设置限速、禁鸣标志主要是为了提醒驾驶员注意,一定程度上也能适当减轻交警管理上的压力。如果每段路都有交警昼夜值守管理,相信车辆超速、鸣笛的现象将会杜绝,但这样做得到吗?
希望交警部门在“三严三实”教育中,能否多从群众利益着想,认真听取群众的反映、呼声、建议,对超速、鸣笛比较严重的地区增设相应的标志,同时加强监管,如果这样杭州市的交通管理秩序将会更好。
 
回复时间: 2015-11-19  
11月19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回复:
反映人主要有两个诉求:一是在塘工局路设置限速、禁鸣标志等设施;二是加强对该路段车辆超速、鸣笛及货车闯禁等违法行为的管理力度。
属地中队告知其:一、根据杭州市1996年实施的市区全面禁鸣措施,原则上不单独设置禁鸣标志;同时,目前杭州市原则上在市区不新设限速标志。但因反映人强烈要求,属地中队告知其可进行设施申报,但须上级设施部门同意。二、属地中队在日间、夜间一直有警力对塘工局路进行巡逻管理,日均查处违法10余起,根据反映人所述,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管理。经沟通,反映人对回复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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