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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51105200787 发表时间:2015-11-05
网友(131****8177):
龙坞镇葛衙庄清水泉浴室烧燃煤锅炉
在西湖区龙坞镇葛衙庄有个清水泉浴室烧燃煤锅炉,周围居民苦不堪言,窗户不能开,衣服被子也不能在外面晒,空气严重污染,多次向12345和12369举报,工商部门和环保局相互推诿扯皮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
 
回复时间: 2015-11-13  
11月13日,西湖区市场监管局回复:
我局转塘所接单后,立即与转塘街道取得联系并作了汇报。2015年11月12日由转塘街道牵头,会同之江环保部门对位于葛衙庄177号的清水泉浴场进行联合检查。经查:该处的浴室正在对外从事经营活动,现场当事人出示了注册号:330196600085224号,经营场所:杭州市转塘街道葛衙庄177号,经营范围:服务:住宿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整个检查过程中,当事人都无法出示与浴室相关的一切合法、有效的手续。现场联合执法人员责令该浴场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后续工作,将继续关注,并将进一步进行联合整治。与反映人联系并进行了反馈,反映人讲好的。 

西湖区之江环保局回复:
投诉反映问题实际为使用燃煤锅炉从事无照经营行为(经营者有旅馆营业执照,浴室无合法营业执照)。该浴室不具备环保审批条件,应予以取缔。我局已按照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已对该浴室未使用清洁能源的行为进行查处。 
按照《西湖区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使用锅炉(含茶水炉、热水炉、窑、灶)从事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取缔工作的责任单位为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请交相关部门对使用锅炉从事无照经营行为进行取缔,从源头上进行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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