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沿江的房子,是二手房,要开始装修了(原来几乎没有装修过),但是物业收我10元/平方的垃圾清理费,房子100多方,就是说要收取1000多元的垃圾清理费,我打过热线,但都是层层下来,最终物业给我解释,对我来说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除了解释清楚为什么收1000多元。 我想请问:政府现在对垃圾清理费有明确的规定吗?按照2009年规定,我应收300元,我们周边的小区都是在按这个规定在适用,唯独我买的这个野风的小区在收如此昂贵的收费,我想这是否是违规操作?政府目前对于垃圾清理费是否是市场化还是有管控?我想政府正面回答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