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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51021195952 发表时间:2015-10-21
网友(135****5969):
下沙沿江收取1000多的垃圾清理费是否合理?
我买了沿江的房子,是二手房,要开始装修了(原来几乎没有装修过),但是物业收我10元/平方的垃圾清理费,房子100多方,就是说要收取1000多元的垃圾清理费,我打过热线,但都是层层下来,最终物业给我解释,对我来说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除了解释清楚为什么收1000多元。
我想请问:政府现在对垃圾清理费有明确的规定吗?按照2009年规定,我应收300元,我们周边的小区都是在按这个规定在适用,唯独我买的这个野风的小区在收如此昂贵的收费,我想这是否是违规操作?政府目前对于垃圾清理费是否是市场化还是有管控?我想政府正面回答我?
 
回复时间: 2015-11-02  
11月2日,市物价局回复:
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规定,辖区内生活垃圾(不含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139号令)规定,建筑垃圾包括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因此,我市居民装修垃圾不属于政府定价管理范围,2009年市物价局、城管办颁发的《关于杭州市区环卫有偿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杭价费〔2009〕33号)文件第四条“居民房屋装修垃圾清运处置费自2010年1月1日起调整为:住宅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200元/户,90(含)至140平方米300元/户,140平方米(含)以上400元/户。” 自2015年9月1日起失效。已经与反映人电话解释清楚,取得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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