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们杭州正式开始实施单独二胎政策,但首先其中第一条就是大错特错了,就是: “将杭州市“双方或一方为杭州户籍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双方合计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增列为计划生育特殊情况审批范围。”。 应该把这个“一方”给去掉,改为: “将杭州市“双方必须为杭州户籍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双方合计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增列为计划生育特殊情况审批范围。” 如果本地的超生二胎,就要支付一笔很高的罚款,名称就是社会抚养费,缴纳这笔费用才上得了户口,为什么要征收“社会抚养费”?权威的解释是,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不仅是家庭问题,也是个社会问题。国家和社会对每个公民从日常生活到上学、就业、医疗、住房和交通等都要给予关心和帮助,需要花费不少的财力和物力。违反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肯定要使国家和社会增加负担,所以就得额外缴纳一笔费用。那非本地户口的超生孩子,这笔抚养费是支付给户口所在地政府的,那外地户口和本地户口的二胎,大家觉得应该给谁上才公平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