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8月底在下沙沿江购置一套总价120万大户型房子,因房东急需用钱,是亏本卖的。但条件也较苛刻,如不能用公积金等。上个礼拜去农税中心缴税时被要求需补税,说是与他们评估价有十几万差距。质疑我们成交的真实性。我们与房东特意去他们那里说明了情况,但今天农税中心回复说调低了一点评估价。我想咨询的是只要是真实交易就可以不补税还是低于评估价就需要补税?如果是后者,那这个评估价是谁决定的?目前下沙该小区的成交价格基本在这水平,而且是房东急售,不需我们用公积金。房东这边催得急死,我又觉得交这个钱没道理,请问该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