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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50916094069 发表时间:2015-09-16
网友(181****9788):
我爱我家租赁方为成交房子不择手段
我于2015年9月6日在我爱我家春晓店租赁一套环宇天下的房子。租金为5300,从9月11日起开始计算租金。
问题:在租赁之初,我就要求房子必须是装修后1年半以上的房子,要求是房东自己住过的(考虑装修所用的材料会较好)。现场销售人员在推销的过程中告知房子是13年底装修完的,因为那天是晚上看房,觉得房子也不错,就把合同签订了。
后来回家查询才知道房子交付即在14年年底,考虑装修时间,其实装修完后仅仅半年。于是我在9月10日晚上电致我爱我家门店要求退房(房子从未住过),第二天去线下门店协商退房,此时中介完全否认前期提出的要求,仅认可是线下销售人员对于房子的信息不熟悉造成的,认为合同已经签订需按照合同执行。
我9月12日多次致电我爱我家客服,客服开始告知经理在外,需经理回来后协调,待经理回来后,他通过客服给出一个解决方案,此方案完全没有诚意,且不愿与我当面电话或者线下协调。
到此事情再无进展,恳请协调解决!
 
回复时间: 2015-09-28  
9月25日,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结果:经过与消费者联系,消费者表示消协先不用介入,今天或明天会先自行和房产中介进行一次谈判,若无法达成一致周一会再求助消费者协会。由于有时间期限,先结案处理,如果消费者有进一步要求会再帮助其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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