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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50819165012 发表时间:2015-08-19
网友(137****1993):
关于加强丁桥地区交通管理的意见
目前,江干区丁兰街道已基本达到一期居住规划人口。但随之而来的管理,远远没有跟上城市化的步伐。撤镇建街后,管理上,特别是对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交通管理,仍停留在农村乡镇的水平甚至是无政府状态。目前,需要着重解决的是车辆占道乱停问题。
1,华丰路中东段建造成工后,没有管理。导致华丰路与同协路口,成为水果市场,货车停车场。特别是水果货车,在十字路口占居二个车道,无证占道经营而无人管理。此处,年年发生恶生交通事故,难道管理单位,对于百姓的生命,仍旧无动于衷?
2,华丰路铁道口,应加设限高,禁行设施,以保护铁道不被重型货车压坏。
3,丁兰路南半段,建成已有3年以上,已忧为一个专为大货车停车的场所。财政投资,是不是只是为了在此处建个免费的大货车停车场?
4,丁兰广场交付以来,大量车辆占道明珠街横停,导致直接占用非机动车道,而非机动车道直接占用机动车道行驶,安全问题突然。

丁桥地区的很多外围道路,确实没有交付,但既然已建好,就应建一段先开一段,管理跟进一段。充分利用丁兰路和华丰路已建成道路对笕丁路进入石大线巨大的分流作用,加强对该地区车辆拥堵问题。而不要以没有交付为由,大家都不管,不是责任心问题,甚至该查查,为什么不能交付管理?为什么机械的执行整路交付规则?真是责任性欠缺?还是赖政,或是渎职?
 
回复时间: 2015-08-28  
8月27日,江干区交警大队回复:
经与反映人沟通,属地中队对其提出的问题进行一一答复:
1、华丰路全路段,以笕丁路口为界:以东路段,属于未交付验收开通路段,但实际已在通车。笕丁路以西至同协路口,仍属于建设期。目前已经在该路段内通行的车流有明显增加。但路段内交通设施都没有完善,也没有信号设施可以使用。经日常巡查发现,同协路华丰路口的水果摊位及货运车辆停放行为,集中在华丰路内,所以,警力管理仍以驱赶为主。
2、华丰路段内的铁路线属于部队军用线路。该道口的设施应由部队来实施。同时,也因为华丰路道路建设未竣工交付验收开通,所以,各类交通设施(包括交通标志牌)存在不完善的情况。在验收过程中,属地中队也将根据道路管理实际,提出需要整改的建议。
3、成为大货车停车场地的丁兰路段,是丁兰路笕丁路口以西至石祥东路口段的丁兰路。据中队调查核实,属于未交付验收开通状态。建设单位为阻止机动车辆通行,也多次在丁兰路笕丁路口东向西方向,设施了两道水泥硬隔离墙体,但均被人为破坏。
4、属地中队为了确实改善丁桥区域违法停车现象突出,通行秩序难以保障的现状,于2014年上半年开始,对丁桥大型住宅区内各条主干道的违法停车行为进行严查、严管。经一年多时间的违法停车整治小组重点关注、查处,以现场查处、监控抓拍等手段,在环丁路、蕙兰雅路、大农港路等重点路段查处了近4万5千余辆涉及违法停放的机动车。就目前的查处,中队也始终以物美超市、丁兰广场为重点区域实施管控,保持在每天百余辆机动车的处罚率。下一步仍将继续保持管理查处力度,来确保道路的基本通畅。
在沟通过程中,反映人也理解仅靠交警中队一个部门无法解决丁桥区块的现状,希望政府部门能够介入管理,后因反映人手机没电,导致无法继续沟通下去,但是总体沟通情况来看,反映人对属地中队的回复表示理解和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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