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钱塘江发生了多起污染事件,引起市民恐慌。有关部门不失时机,在未“拟订两个以上决策备选方案”,供市民进行对比、选择的情况下。越俎代庖,将早已成竹在胸的唯一方案——《千岛湖配水工程建议书》(以下简称《建议书》),任性地确定为杭城《第二水源工程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策过程中,缺失了市民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享有知情权和选择权这一重要环节,不符合《杭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要求。因此,应予重新审视。 随着新《规则》的通过,未按程序决策的“千岛湖配水工程”有可能上马抢跑,必将给经济社会造成不可挽回的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最后由全体杭州市民、用水单位和市财政买单。现在,已经到了依照新《规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决策需要调整的,可以向决策执行单位提出建议”的规定,建议“对原有决策作出暂缓执行、停止执行或重大修正的”的最后时刻了。 为此,作为市民代表,将自己在《方案》论证会上提出、至今未收到任何反馈的“让杭州人喝上新安江水”的建议,公之于众。让杭州人民在“喝千岛湖水”(以下简称“喝湖水”或“湖水”)和“喝新安江水”(以下简称“喝江水”或“江水”)之间,进行比对、判断,行使自己的选择权,参与决策。
“喝湖水” 与“喝江水”的不同 一、水质不同。“湖水”是千岛湖的表(浅)层水;而“江水”是源自千岛湖75米以下的深层水,与“农夫山泉”同出一源。“有点甜”的水质是“湖水”无法比拟的。 二、取水模式与投资规模不同。“湖水”工程:开凿一条施工时洞径达8.5米以上(约三层楼高),长111公里的主隧洞和数十条洞径超6米(比两层楼还高),总长度达20多公里的施工支洞;加上投资数亿建成的“闲林水库”;再加上通往市区、江南、余杭三个方向,洞径达4-6米的输水支洞等,工程投资总规模为逾百亿元级。 而“江水”工程,只需顺着新安江——富春江——钱塘江,在江底河床上铺设多根(HDP)柔性输水管,当管中“江水”流到珊瑚沙等十个原来就从钱塘江取水的水厂时,接入其取水管即可。工程投资总规模比“湖水”降低一个数量级。 三、运行费用不同。“湖水”工程,一是将给予上游县(市)生态补偿;二是将对新安江、富春江水电站作经济赔偿;三是造价高昂,逐利资本和机构靠水吃水的贪壑难填;四是“湖水”落地后,接入漏失率超过12%的老旧自来水管网,有逾亿吨/年(超过引水量1/10)远高于现自来水成本的“湖水”将漏失,增加渗漏损失。 而“江水”工程,一是工程投资少,费用低;二是没有任何补偿和赔偿;三是同步建设“饮用水专网”,可将漏失率降到最低;所以,相比“湖水”,其运行费用几乎可以忽略。 四、供水方式不同。“湖水”“本阶段"采用"传统的综合生活与工业用水分开供”。但“湖水”赖以输送“传统的综合生活”用水的管网,是现成的管网 ,所以,居民家庭生活得到的仍是“混质供水”。 而“江水”,同步建设(“湖水”将来也要建的)“饮用水专网”。“江水”接入之日,就是“小分质供水”之时。这也是“江水”引水量仅为“湖水”十分之一的原因。 五、水价涨幅不同。综上所述,可以得出“湖水”涨价(或财政补贴)的幅度,必将大大超过“江水”。 六、用户水费支出呈重大逆差。“江水”水费可区分不同用途计价。按《城市居民家庭生活用水标准》计算:三口之家用水16.2吨/月,饮用水占2.2%,为368公斤/月。即便“江水”涨价5元/吨,也只多支出水费1.84元/月;同时,其余97.8%共15.83吨非饮用水,因为不必达到饮用水标准,将降价。若降1元/吨,就少支出水费15.83元/月。升降相抵,可节约水费14元/月,168元/年。而对水质要求较低的用水大户,如:冲洗公厕街道,园林绿化、消防、建筑、工业、商业等只降不升。市财政亦可大幅减少对自来水亏损的补贴。 而“湖水”,只能向用户“混质供水”。因此,不论饮用与否,一律按饮用水计价。即便按5元/吨的“江水”涨幅算,三口之家增加水费81元/月, 972元/年。“一降一升”,水费之差竟达1140元/年。而生产经营单位的用水成本和对自来水亏损的财政补贴更将全面大幅上涨。 七、如发生极端情景,善后结果不同。长远来看,千岛湖的源头在外省,上游发展经济,下游水体遭污染;湖体自身富营养化及库区淤积日重;隧洞沿途发生地震或隆起、塌陷等地质灾害等极端情况不能不防。一旦发生极端情况,因为杭城仍需溯钱塘江而上开辟新的第二水源,所以,“江水”工程钱塘江、富春江段的输水管可以不动,只需将新安江段的输水管转用于兰江、衢江方向即可。而“湖水”工程则将留下一个不可逆转的百里洞窟。即便有条件改建成“杭—千”地铁,但因地面上有 “杭黄高铁”与其平行,所以,有无乘客都成问题。空留败绩,贻笑后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