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处: 4月1日,杭州市民政局在给我反映问题的信访答复上说:“对你所说的道路命名问题,我局将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上报市政府审批。”6月20日,杭州市地名办在杭报公示了“御临路”这个路名,导致许多运新花苑小区的反对。面对群众的质疑,杭州市民政局在不作明确解释的情况下仍将怪路名强行上报市政府审批,这种作法违背了“三严三实”教育中“谋事要实”的要求,希望予以阻止。 地名办有关人员在上报路名时称“御临路”是皇帝来过路的意思。小区有不少群众对此质疑。从表面上看或从别人引导看,“御临路”似乎有皇帝到来过路的意思。“御”字现在用得比较滥,理解也多样,但我们不能人云亦云,解释仍应以字典、辞典为准。“御”字有多种含义,“御”字字典及辞海中并不作皇帝讲,其中与皇帝有关联的说法是:对帝王所作所为及所有物的敬称。 “御”作为名词是作嫔妃讲,御临路直解就是“皇帝来过的路”是解释不通的。“临”有到的意思,是动词。两字从字面上就不能解释为皇帝来过的意思,加之从语法上看“御”和“临”不能构成主谓搭配。如果“御临路”是皇帝来过的路,那“御”就变成名词变成了皇帝的意思。如此的解释显然既不符合正常的理解,也不符合古语的习惯。 面对小区群众的质疑,地名办曾让专家论证。据说专家论证认为“御临路”也是皇帝来过路的意思。那么是什么专家论证的,论证的依据是什么。相信专家回答这个问题不难吧?如果专家并不是认真研究,而是应景式的回答,这是要承担责任的。如果论证错误是要闹笑话的。 同时市民政局应当公布专家名单及论证过程。 最后再次要求中止“御临路”的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