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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50723225528 发表时间:2015-07-23
网友(137****1563):
点了痣重办身份证竟然如此难
4年前在浙二医院点一颗鼻子下方的小黑痣,今日办护照,出入境大厅要求重办身份证,我前往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工作人员表示要医院开点痣证明,我直接找所长表述人也在、疤痕也在、指纹也在,为何一定要医院证明为准,所长说这是省厅要求,那我又赶至医院,院方表示要带当时的就诊病历本找当时的主诊医生,晕,4年了谁不生个病什么的,旧病历早交至医保大楼换新的了,反思:要是医生出国了有个什么的了,那我怎么办?不成了无业游民,也就是可以为所欲为了,本人信息都对不上号了,指纹不算数全依据医生的一张证明为准,要是我今天整个鼻子、明天割个双眼皮,必须要医生多开几张证明以备后患,到时候身份证丢了补办还是要证明,当事人的指纹是不为准的!为人民服务的警察去哪儿了,遇事是推三推四,没办法是上级的要求!
 
回复时间: 2015-08-03  
8月3日,市公安局回复:
按照省厅居民身份证办理规范,派出所在办理居民身份证时,需认真核对申请人的文字信息和人像信息,反映人因点痣造成面部细节改变,故派出所要求其提供医院证明作为直接佐证材料,反映人提出出具医院证明有困难。现考虑其面部改变轻微的特殊情况,派出所已请其书面说明情况并由亲属证明,为其办理了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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