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最近召开“煤气阶梯收费听证会”。我在电视上看到,有人提出,家里按装暖气时已交付近50000元的安装费怎么办?煤气公司相关人员讲“只要没通气就退”。 我的问题是:1、通气的退不退?如不退,以什么办法弥补?2013年我申请开通暖气煤气时,说2012年规定安装第二个表要多交近5000元,我交了。过去不过三年,又说煤气要阶段了,没通气的可以退钱,那开通的不是吃大亏了吗? 2、说收取第二支表的费用是为了管道建设。那么实行阶梯收费后就不建设了吗?如果建设费含在阶梯费里,那么我这种情况是不是可以不交阶梯费?如交,算不算重复收费? 3、做为政府的职能部门,是代表政府为百姓服务的。考虑的是百姓的利益而不是自己的权利。一个政策在三年的时间里改来改去,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侵占了一部分群众利益,这算不算霸王条款?我的合法利益谁来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