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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50709202957 发表时间:2015-07-09
网友(130****8036):
涉及地名的虚假广告应转工商查处望转交
(原件:150629125299)
我在反映中海房产擅自使用“御道路一号”及擅自“御道路”石碑路牌一事。以下是市民政局的回复。此事的反映已较长时间了,既然杭州市民政局提出“虚假广告宣传转工商查处,建议该件转相关部门处理。”那么请转工商查处。

7月8日,市民政局回复:
经查,中海房产经审批的楼盘标准名称为“御道江河汇流公寓”,其所在道路命名工作正在征求意见,专家论证过程中,尚未正式命名。根据《杭州市地名管理工作职责》(杭政办函【2007】323号)规定第八条市城管办职责在新建道路、桥梁、隧道灯市政公用设施竣工验收时,核查建设单位的路牌(含路名、桥名、河道名等)设置情况。负责市区(不含萧山区和余杭区)已接管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灯市政公用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协调工作,督促设施管理部门做好路牌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路牌的设置位置、数量、标志的规格要求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规、标准和规范规定,地名以市地名办公布的标准地名为准。
“御道路一号”石碑路牌的设置应属城管部门管理范围,虚假广告宣传转工商查处,建议该件转相关部门处理。
 
回复时间: 2015-07-23  
7月22日,市场监管局回复:
经查,中海房产全称是杭州中海宏鲲房地产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330100000175359;住所:杭州市江干区秋涛北路76号中豪大酒店主楼9052室;经营范围: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仅限普通住宅及配套设施、普通商业用房的开发、经营)。登记机关: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于投诉人反映的该公司擅自使用“御道路一号”及擅自设立“御道路”石碑路牌的行为,根据《杭州市地名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应由地名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按规定予以处罚。对于杭州中海宏鲲房地产有限公司此楼盘的广告内容是否违法,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调查处理。
7月15日下午15:00与举报人电话联系,15:30将该件转交辖区江干区市规科处理。
7月22日下午16:15电话与举报人联系,对方手机关机,无法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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