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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50609131324 发表时间:2015-06-09
网友(180****2752):
编外教师待遇问题
我是余杭区一名幼儿编外教师,从教20几年,因种种原因,没有入编,而根据杭州市1+4新政,我们能享受在编教师的同等待遇,然而,为什么余杭区有部分乡镇已经实施,而塘栖镇却没有,同是余杭区,为什么不同待遇,望领导督促余杭区教育局将政策真正落实到位,而不是空话。
 
回复时间: 2015-06-19  
6月18日,余杭区教育局回复:
经了解,塘栖镇已于2010年出台塘镇〔2010〕148号《关于塘栖镇教育系统编外用工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明确落实编外教职工工资福利问题;并于2013年相应合理修改、提高相关标准,目前编外教师人均收入标准为5.6万元。目前,就乡镇而言在非事业编制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执行上存在以下问题和困难:一是“基本达到”的提法概念比较模糊,且区级层面并未出台相关具体实施办法,各镇街之间很难统一标准;二是近几年塘栖镇财力情况吃紧,每年已投入教育事业经费2亿多元;因此,编外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应根据财力情况逐年调整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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