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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50520143509 发表时间:2015-05-20
网友(132****4067):
城管文晖中队不规范罚款
杭州市下城区城管文晖中队每月向杭州市农都市场门口卖鞋子罚一次款,罚款的意义是不让摆摊。可城管让他们6点钟以后来摆,等摆到一月,准时来扣押鞋子交罚款。这合理吗?这是找借口交月租地摊税吗?
 
回复时间: 2015-05-27  
5月26日,下城区城管局回复:经查,反映人反映情况不实。
    反映人于2015年05月17日20时58分在下城区石桥路老农都市场东门用三轮车做经营工具,向过往行人出售皮带和裤子,被属地中队查获。反映人认为那天其刚到那里摆摊,东西还没卖出去,不属于无照经营,不应该处罚。对于该处无照经营行为,中队除了不定期对该处进行整治外,也安排了队员进行督岗管理,处罚也是管理的一种手段,希望反映人能够理解。
    2015年5月25日,已与反映人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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