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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50420084638 发表时间:2015-04-20
网友(186****9785):
协安蓝郡小区无公共泊位
协安蓝郡小区于2014年7月交付,目前明显感觉小区的公共泊位没有,售楼处公共泊位被商业占用,而小区主门口几个公共泊位被电瓶车占用,进出小区的道路明显无法交汇车辆,双向通行,物业还强行把道路设置路障,态度强硬,要求购买地下室车位或者租赁。
我要咨询,地下室是否有公共泊位,小区的公共泊位到底在哪里?租赁或者购买车位,是否有相关部门的批文。临时车辆怎么处理。
物业的态度非常差,只知道收钱,目前小区处于装修阶段,小部分业主入驻,地下室那么多空位,不给业主停,而是给业主制造麻烦。请相关部门查查此物业与房产他们做法是否公然违法,侵犯业主的利益。
 
回复时间: 2015-04-29  
4月28日,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我局瓶窑房管所工作人员联系了物业公司,针对此事,物业经理表示:第一、由于蓝郡小区的北面相邻交通学院,南面金昌路道路施工,东面是河流,西面在地铁前期管路施工。进出小区只有唯一通道,物业公司设置路障是为了通行更加通畅,阻挡违章停车。第二、售楼处公共泊位为商铺停车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物业公司会对业主开放。第三、小区的公共泊位,主要在2号楼主出入口(4个)和次入口(4个),商铺门口35个,金昌路与小区交界处30几个,因金昌路施工,现有条件下只能安排2号楼主出入口的2个车位。同时,地下车库无公共泊车位,车位只售不租,属于业主个人所有。第四、为了更好的管理外来装修人员的电瓶车,物业公司专门安排了一块装修人员电瓶车停放区域。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瓶窑房管所会督促物业加强对小区内违章停放车辆的管理,特别是对小区的出入口加强管理,以防止车辆无法交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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