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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50418204322 发表时间:2015-04-18
网友(137****9836):
复兴南苑小区地面停车位被业主送卖
复兴南苑小区是老小区,地面停车位本来就很紧张,但是小区的共有地面停车位被物业以固定车位的形式租给业主,业主买卖房时经常把本是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财产(地面停车位)以赠送的方式给下一业主,这种方式极不公平,希望有关部门能管一管。
 
回复时间: 2015-04-27  
4月27日,上城区回复:经住建局了解,接此信访后立即联系振杰物业,现物业服务企业反馈,已与其沟通,路面停车位为全体业主共有,不存在业主买卖房时将路面车位赠送给下一个业主的情况。同时经南星街道了解,反映人所说的情况是房产中介广告上的内容,实际情况是物业会在业主卖房子时把剩余的停车费退还给业主,空出来的车位给排队等车位的业主,不存在反映人所说的情况。
多次拔打反映人电话,均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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