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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50325144295 发表时间:2015-03-25
网友(136****4196):
望萧山建设局重温物业新规,督促公布经营所得
2014年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萧山问政回答:义桥金域兰庭小区服务队为招标引入,所得费用将用于小区。2015年业主要求公布物业相关收支,区建回答,不用公开!后业主查新规,区建又云,督促公开。
全文如下:您好!关于您询问到的小区共用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经营所得的收入情况公示,我们已督促物业按规定要求落实。同时也欢迎您一起督促落实。对于服务队的费用,是物业与相关服务机构之间内部合约关系,其去向不在公示范围之内。
1.什么是内部合约关系?.招标引入有经营所得!叫内部合约关系!?2、此关系从来没有经过业主的同意!业主跟物业是不是一直都是外部关系?
3、物业经营招标又有经营收入,请问经营的是物业自己的小区还是业主的小区?小区服务借用的又是谁的场地?是物业的吗?4、综合以上问题,业主们认为物业所得既相关场地经营所得收入!难道不是吗?
最后,得出结论,小区服务队招标费用应当公开,尽快公开!
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细看新规细则,督促之!
 
回复时间: 2015-04-02  
4月2日,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
经了解,目前金域兰庭小区物业是前期物业,物业服务根据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建议信访人和社区联系,成立小区业委会,由业主委员代表全体业主行使权益。
与信访人电话联系,信访人电话未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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