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原户口在萧山区义蓬街道白浪村,于2000年因考入大学,将户口迁出。大学毕业后,因工作需要户口一直为杭州集体户口。本人曾多到义蓬街道想把本人的户口迁回原籍,但一直未能如愿,义蓬街道派出所户籍科的工作人员答复:1、需要在萧山工作,且在萧山缴满社保1年以上(本人在杭州上班,社保缴在杭州)。2015年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与杭州主城区的社保、户籍接轨,义蓬街道属于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所以我再次到义蓬街道派出所户籍科(电话:82168097)沟通户口迁回事宜,得到答复为:1、需在杭州、萧山、余杭、大江东四个区域开具《无房证明》;2、需在白浪村常住;3、原白浪村房屋的宅基地含有本人的那一部分。上述第2、3条均不存在问题,但第1条需开具《无房证明》存在问题,本人因考虑女儿渐渐长大需要上幼儿园,所以本人于2014年7月11日在江干区购买一套预售房(网络签订预售房,尚未交付),在杭州房产档案馆开具的《房屋登记信息查询记录》中显示预售房合同,因为此内容义蓬街道派出所户籍工作人员科认为预售房等于房子,不能迁入户口。但本人同时了解到杭州主城区各户籍口对待预售房情况时,均可迁移户口,所以在此提出疑问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已与杭州主城区接轨,为什么还要区别对待?希望人民政府能解决户口迁移的问题,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