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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50320100865 发表时间:2015-03-20
网友(158****3148):
莱德绅华府收取320元垃圾处理费
你好,我是拱墅区莱德绅华府89方户型的业主。我们小区在2014年9月交付,目前正在装修,在收房时小区物业向我们89方户型业主收取320元的建筑垃圾清理费,较杭价费〔2009〕33号文件规定多收120元。但是2015年3月,物业发布公告要求我们补交建筑垃圾清理费700元一户,加上收房时收取的320元,等于建筑垃圾清理费要付物业1020块。且此项建筑垃圾清理费不包括敲墙产生的建筑垃圾,仅仅89方的户型需要缴纳如此多的建筑垃圾清理费,是否存在严重乱收费情况?
 
回复时间: 2015-03-31  
3月30日,拱墅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回复:经调查,情况如下:1、2014年6月,杭州市城管委下发《关于生活垃圾填埋场天子岭不再消纳非生活垃圾的通知》中规定杭州清洁直运公司将不再负责处置消纳建筑垃圾,该小区建筑垃圾在祥符街道环卫所、区住建局协调下由杭州佰亿基础设施工程有限公司以250元/车(2.5吨小车)的价格进行清运处置。
2、物业公司对建筑装修垃圾清运费代收代缴,截止2015年2月10日,该小区已清运建筑垃圾2373车,应支付费用总价为人民币伍拾玖万叁仟贰佰伍拾元整(593250.00元),物业公司已将业主缴纳的清运费支付给杭州佰亿基础设施工程有限公司,共支付人民币贰拾肆万伍仟陆佰元整(245600.00元)。
3、已要求物业公司停止公示补交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方案将由业主代表、垃圾清运公司、物业公司等多方讨论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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