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区政府对外发布拱宸地块规划,明确小区属拆迁范围,还通过公开张贴文件的形式通知小区已在拆迁红线内,并告知小区业主,对小区实施30个月的动迁期,明确房屋产权交易已经冻结,该期限内不能买卖交易。直到2014年,小区周边开始施工,经业主们向社区询问,才知道规划已经更改,小区不拆,再通过查询文件,了解到,不拆除的理由是“小区房屋比较新”。我们想问问,按道理2010年规划的时候距离现在已经4年半了,当时为什么没考虑到这个问题。由于本小区是砖混结构房屋,楼面都是预制板搭建,目前周边施工仅是地基建设就已经造成房屋明显开裂情况,今后进入地上施工,重量一旦加上,对小区地基将构成严重威胁。2009年,著名的上海房屋倒塌事件,就是因为地基问题,当时那个还是新房没有交付,现在我这三幢楼都住满了人,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后果不堪设想,人命关天!请市政府就我们业主反映的事情区政府应该好好调查,给小区业主们一个说法。不要等到楼塌人亡时再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