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首页 栏目首页 栏目动态 网上服务 热点热议 问计于民 新闻发布 民生恳谈 记者出击 政策库 使用帮助 栏目简介
  网上服务  
 
问题编号:150115182608 发表时间:2015-01-15
网友(150****0504):
户口本遗失想开户籍证明,派出所不给开
我想问下我们家户口本遗失,想开户籍证明或户籍资料,可是祥符桥派出所户籍室工作人员态度很不好,说不能开,从来没开过,是真的吗?
 
回复时间: 2015-01-21  
1月20日,市公安局回复:
当事人反映其老婆因户口薄遗失,到祥符派出所要求出具户籍证明,当时派出所户籍民警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七十六条,公民遗失居民户口薄的,应当及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证件遗失和补发。第七十七条,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应当按规定使用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薄,公安机关不出具户籍证明之规定,告知当事人自2008年7月1日之后派出所已经不出具户籍证明,现在也从来没开具户籍证明。1月19日下午15时许,户籍民警电话(号码88174130)联系当事人,告知其此项规定,当事人表示理解满意。
 
 
联办单位
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杭州日报南大楼518杭网议事厅编辑部
邮编:310041
邮箱:hwyst@sina.com
热线:85052222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 |  浙公网安备:33010002000058号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