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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41222141275 发表时间:2014-12-22
网友(159****6192):
都市阳光乐苑物业不作为
都市阳光乐苑是新交付的小区,物业再三强调小区决不允许出现强买强卖的,可就在21号业主带装铝合金框架人员就被小区服务队打了,发生在小区里面打架,见不到有一个保安来。难道保安只是坐保安亭里面开关门吗?当着物业人员的面,还口出狂言:要打的你们不敢来为止。这社会一点正能量都没有吗?报警三墩派出所出警,像这类案件有结案期限吗?
 
回复时间: 2014-12-30  
12月29日,西湖区西湖公安分局回复:经核实,来电人反映的三墩北都市阳光乐苑杨健被故意伤害案三墩派出所已受理,目前正在办理中。根据相关规定,此类案件须在30天内办结,若因故无法办结的,可以依法延长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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