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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41207144777 发表时间:2014-12-07
网友(132****8135):
为何做绿化的电动三轮车也要被没收
为何我们做绿化的电动三轮车被交警收掉了,我们都是为人民服务,请领导给个指示,我们电动三轮车都标识有绿化养护工作。
 
回复时间: 2014-12-15  
12月15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回复:
在管理中,交警部门发现环卫作业的一些工作用车,属于依法不予登记的车辆,依据《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不予登记的车辆或者机具不得上道路行驶,法律、法规规定不需登记的除外”之规定,这些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 目前,仅风景区、封闭式小区内,因其内部通道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道路”范畴,这些车辆经相关部门、单位同意,在这些区域内可以行驶、作业。 
这些车辆上道路作业,交警部门一直立足本职进行管理,同时交警部门也在督促车辆主管部门强化内部管理,共同做好该类车辆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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