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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41112205463 发表时间:2014-11-12
网友(136****4196):
萧山义桥金域兰庭交水费不开发票
萧山义桥金域兰庭水费是交给物业的,但从来没有开过发票!请问找谁开,不开是不是有逃税的嫌疑。
 
回复时间: 2014-11-27  
11月20日,萧山区回复:萧山区财政地税局:关于举报人钱景什举报萧山义桥金域兰庭水费交给物业,但未开过发票这一事件,现回复如下:
    接到举报后,我局临浦税务分局的辖区管理员已下户核实,并与义桥镇金域兰庭小区所在的杭州金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税号:33018157730579X)作了沟通,该物业公司表示可以让业主到公司去开具服务业发票。同时,因住户水费是物业公司代自来水公司收取,所以对物业公司来说,这只是一笔代收款项,并不存在偷漏税问题。
    工作人员联系举报人时,由于信访件上提供的手机号码提示为空号,暂未联系上该举报人。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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