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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41112162031 发表时间:2014-11-12
网友(137****0507):
垃圾焚烧后的气味还是有
今天终于有余杭区公安局刑侦大队派来了以指导员王某带领的人员到我们小区。经他们到堆放垃圾查找凶器但是给我们千家万户居民带来了恶臭有毒空气,严重影响我们生活环境的现场查看后,据他们自己说是很有诚意的说:当时选择堆放垃圾欠考虑,只是口头上道歉。当我们要求做书面道歉和交待事故责任人时拒不接受。现在党中央和政府部门那么重视环境保护PM2.5,雾霾汽车尾气等等。对于这次人为造成的垃圾污染侵害老百姓生命健康事件,都有轻重不一的中毒状况也没有表示关注。太没有诚意了。
我查看了百度余杭区公安局刑侦大队,其中有一篇是介绍大队长高某的,他有一句名言:群众利益无小事,我想对照一下,是记者说谎还是高大对长说一套做一套呢?不管怎样今天下午已经答应彻底清理垃圾并消毒,后面的事是公安局在做我们在看。老天也在看,到底你们要怎样侵害大自然才肯罢手呢。又刚收到电话说挖掘机叫不到,今天下午又不能清理了。这个地址在余杭福田山庄路口与禹航路交叉口。
 
回复时间: 2014-11-14  
11月13日,余杭区公安分局回复:
10月30日凌晨,我区闲林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据犯罪嫌疑人交待,涉案重要物证即一条带有插头的电线被其丢弃在小区垃圾桶。但垃圾已经清运。为寻找物证,公安机关将当天已运到垃圾场内的垃圾全部运出到信访人小区附近空地,经过多日细致查找无获后,又将垃圾运回,并在场地内泼洒9吨石灰消毒。工作期间,由于垃圾气味问题,对周围居民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处置完毕后,当事人觉得不够到位而投诉。11月12日上午,刑侦大队主要领导前往余杭进行实地踏勘,的确存在垃圾清运不彻底,臭味较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问题。立即落实改进措施,安排清理挖掘和现场消毒工作(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同时,与当事人进行了会面,承认工作中存在的疏忽和不足,反馈了整改措施。当事人表示对刑侦大队的处置态度和整改措施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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