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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41103173600 发表时间:2014-11-03
网友(136****4196):
小区服务队的问题不能解决吗?
http://home.19lou.com/forum-72-thread-165011414461397870-1-1.html/ 这是19楼开的专项帖子,讨论小区服务队的,主要以江西人为主,差不多成为杭州装修恶势力了,请问相关部门什么时候给予解决,我想大家都期盼着这么一天。

小服务队上榜黑名单:
以下是投票系统,截止早上9:30,各大小区业主爆料的各大楼盘,都或多或少存在小区服务队野蛮行为,给小区业主装修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恳请各大物业积极改善自家服务队,还小区一个和谐的环境!

丁桥颐景园 昆仑天籁 元都新景 东郡国际 东方郡 东海闲湖城 荷塘月色
美好桂花金座 野风海天城 积家 和达城 西溪山庄 远洋心里 九月庭院
金色黎明 田园牧歌 富越香溪 清水湾 铁建国际城 朗郡庭园 金地海珀 南北乐章
美邻嘉园 北城枫景园 菲达一品 相江公寓 同和公寓 和合 名城公馆
新湖果岭 蒙卡岸 天阳云筑远洋心里 保利玫瑰湾 相江公寓
香石公寓 金帝海珀 杭州碧桂园 康都紫轩 景冉佳园 曙光之城
 
回复时间: 2014-11-11  
11月11日,市住保房管局回复:
《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并遵守下列规定:(一)符合国家、省和本市规定的技术标准、规范;(二)及时向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告知安全合理使用物业的注意事项;(三)定期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和完善服务;(四)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五)接受社区居民委员会监督指导,配合做好社区管理相关工作《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三条规定:业主或者非业主使用人进行物业装修,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按照物业装修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业主或者非业主使用人的物业装修活动进行监督,业主应当予以配合。
对于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的项目,若业主发现物业服务企业未按上述规定规范提供服务的,可以直接向项目所在区物业主管部门反映(联系方式详见附件),区物业主管部门会及时予以处理。对于小区服务队涉及的恶势力情况,建议向公安部门反映。
(信访人所留联系电话为空号) 
附:各城区物业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上城区 87024011
下城区 85171148
江干区 86974875
拱墅区 85351868
西湖区 81020067
高新技术开发区(滨江) 87795791
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 89898694
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 86653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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