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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41102151070 发表时间:2014-11-02
网友(138****5998):
郁金香岸小区物业不作为却要收取停车管理费
我所在的郁金香岸小区物业是绿城物业,两年里面对地下车库完全不管,导致我购买的两个车位经常被人占用,而且这些违规停车的车辆还占用进出通道,使我进出地下车库常有安全隐患。去年9月,由于驱赶占用我车位的人,我的车子在我自己的车位上被大面积划伤,报案警察后物业以监控坏了为由最后不了了之。今年年初物业承诺七月前会安装道闸来管制地下车库车辆。但是,到现在还没有任何迹象,地下车库乱象依旧。然而,物业公司却发来律师函要求我补交过去两年的停车费(虽然是我自己购买的车位但是要交停车管理费)。我认为,物业没尽到责任,不应当给予管理费,同时希望有关部门能督促其尽到管理者的责任。
 
回复时间: 2014-11-17  
11月14日,萧山区回复: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我们工作人员已与物业服务公司联系,要求物业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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