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居民投诉濮家新村18幢一楼肉铺凌晨剁肉扰民。10月20日,接到闸弄口工商所(消协负责人)电话,“21日起店面房产权所有者笕桥供销社就将停止对肉铺的租约”。问题似乎得到圆满解决,被噪音困扰的居民们商量着要给笕桥供销社送面锦旗,大家也满心期待终于可以享受一个相对安静的居住环境。 但10月24日,给出了书面回复。江干区供销联社有限公司在回复中称“笕桥供销社出租的那间肉铺要到早上6点开始,笕桥供销社已同承租人讲过了,要求他尽量降低声音。” 看到这样的书面回复,居民们都“傻眼”了,更是充满疑问。一、为何会有两个不同版本的回复?二、书面回复中的“6点开始剁肉”是从何得来? 为此,我们再次回拨闸弄口工商所电话,确认“21日就停止肉铺租约”的说法属实,且来自江干区供销社的相关负责人。我们又联系上江干区供销社,对方称由于房子是笕桥供销社的,他们只是做个中间人,“21日就停止租约”的处理结果是由笕桥供销社给出的,而对于书面回复的内容完全不知情。最后我们又联系了笕桥供销社的直接负责人,对方说,房子是租给一个蔬菜摊老板,蔬菜摊老板再把其中一小块区域转租给肉铺老板,就是这位蔬菜摊老板说“21日就不租给卖肉的了”。 至此,第一个疑问的答案已经很清楚,蔬菜摊老板“忽悠”了所有人!! 那么对于第二个疑问,书面回复中的“6点开始剁肉”这种说法到底怎么来的?!直到今天,肉铺还是“准时”在凌晨4点半开始剁肉(就在等待回复的这段时间里,有110出警纪录可以证明)。再退一万步,难道我们居民的宝贵睡眠时间就只能到早上6点么?! 笕桥供销社的领导们能否换位思考,每天在熟睡中被剁肉声中惊醒,是多痛苦?每天中午被吵的无法午休,是多难受?这些居民中有年迈老人、有正长身体的小孩、有工作辛苦的青壮年。 对于笕桥供销社来说,让肉铺停止营业,完全不影响供销社的经济来源。为何不能发挥一下企业的社会责任,还居民一个安静的环境。 再次恳请笕桥供销社在解决问题时,能实事求是,别被人忽悠,也不要忽悠居民。一个扰民的肉铺真有那么难解决么?是你们不敢?还是不愿意?既然曾经给出了“停止租约”的回复,为何不能做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