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首页 栏目首页 栏目动态 网上服务 热点热议 问计于民 新闻发布 民生恳谈 记者出击 政策库 使用帮助 栏目简介
  网上服务  
 
问题编号:141018153376 发表时间:2014-10-18
网友(138****2983):
2014年为民办实事——纠正对中年劳动者的就业歧视
制定政策措施引导用人单位纠正、消除对中年劳动者的就业歧视。
40岁以上人员普遍存在就业难的问题,根本原因是社会上普遍存在的就业年龄歧视。其实,40岁以上人员正是一个人年富力强的时期,也是家庭和社会的主力,各行各业绝大多数岗位都有中年劳动者的身影,也都适合中年人进岗就业。但当前很多用人单位不必要的过分的就业年龄限制,使中年劳动者的就业或再就业机会受到极大限制,就业机会稀少、就业岗位低贱。如公交公司虽然公交车司机缺口不少,但招收年龄限制在38岁以下,而国家规定允许公交车驾驶员的培训年龄在50周岁以下,这样39-50周岁的人员就含冤失去了从事公交车司机的就业机会,而事实上在职的公交司机很多是中年人,为什么不允许不在职的中年人加入?我们认为公有制单位搞就业年龄歧视,这是很不应该的,是不承担社会责任的表现,在社会上起了不好的带动作用。类似情况很多的,希望政府有关部门重视中年劳动者受到的就业年龄歧视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消除社会上严重的对中年劳动者的就业年龄歧视。现在老年人、妇女、青少年都有自己的团体组织(协会、联合会),唯独中年劳动者没有自己的维权组织,而且中年父母是社会中坚和家庭的栋梁,关系到社会和家庭的和谐稳定,不可等闲视之。
 
回复时间: 2014-10-20  
这位网友你好,感谢您的建议,我们会将此次为民办实事的建议全部整理后提交至市人民建议征集办。感谢您对杭网议事厅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能继续将您的意见和建议告诉我们。
 
 
联办单位
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杭州日报南大楼518杭网议事厅编辑部
邮编:310041
邮箱:hwyst@sina.com
热线:85052222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 |  浙公网安备:33010002000058号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