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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41017236347 发表时间:2014-10-17
网友(139****0487):
房屋买卖产生的费用及手续细节
名下有两套房,其中拱墅区一套(商贷已清,已满5年,户口在该房名下),另一套在闲林(省公贷,未贷清)。现计划将拱墅区房子卖掉,请问根据现房产政策,买卖双方会产生哪些费用和税收,具体流程怎么操作?过户又需要哪些手续,会产生什么费用?补充:闲林房子是期房,只有购房合同。是否可以认定为家庭唯一,这样就不会产生个人所得税了,是不是这样?
 
回复时间: 2014-10-24  
10月23日,市住保房管局回复:
经与来电人联系了解,其目前拥有拱墅区和闲林两套房屋,现希望将拱墅区的房屋卖掉后买进西湖区的房屋。关于买卖房屋的相关问题,已告知其可通过中介办理或买卖双方自行签约过户所要具备的资料和办理流程。相关税费问题和是否认定家庭唯一住房以及户口迁移问题,已建议其向杭州市地税局(87241111)和房屋所在地公安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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